呼和浩特安全生产标准化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兴安盟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发布时间: 2020-03-09 11:23 点击: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兴安盟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宣贯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盟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崔铁文、安监科负责人,盟运管处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公路局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地方海事局负责人及各旗县市交通局分管运输工作负责人、运管所长、汽车站长、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危险品运输公司负责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负责人及全盟各级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175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内交发[2012]323号),针对当前盟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进行了宣贯及部署,同时通报了兴安盟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兴安盟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对下一阶段各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一是督促运输管理部门从行业监管上,落实“三关一监督”,加强“两驻”。要求各单位继续把好市场的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要实行运管人员驻站制,明确驻站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职责。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运输企业要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督促公路系统,要确保隐患治理,保障畅通。要求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包括农村公路)加强对辖区道路的日常养护,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及时修复公路病害。要继续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切实抓好公路“治超”工作,做到清路障、查问题、保畅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执法行动。要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全盟交通系统各级管理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和“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加大对危险路段、车辆超载超限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安保,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治理,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